我省规范装饰性彩色隐形眼镜 生产经营行为成效明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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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省规范装饰性彩色隐形眼镜 生产经营行为成效明显

 

按照国家药监局关于进一步规范装饰性彩色隐形眼镜市场秩序,切实加强装饰性彩色隐形眼镜质量监管的要求,省药监局将相关医疗器械生产经营企业作为重点,明确检查任务,强化属地监管责任,严厉打击违法违规行为,取得了阶段性成效。日前,合肥市市场监管局在国家药监局召开的彩色隐形眼镜专项整治工作汇报会上作了交流发言。

加强监督检查,规范生产经营行为

专项整治行动启动后,全省以眼镜商城、购物商场、眼镜店等为重点区域和重点对象,组织实施网格化、拉网式检查,对重点监管企业实施高密度、高频次的监督检查,全面排查和消除风险隐患,严厉打击未经许可经营、经营无证产品、从非法渠道购进等违法经营行为。截至日前,全省共检查线上线下生产经营企业2200余家次,责令整改87家次。

借助技术手段,规范网络销售行为

按照“线上线下一致”的原则,在督促装饰性彩色隐形眼镜网络销售企业开展自查的基础上,依托“国家医疗器械网络销售监测平台”,加强对从事网络销售装饰性彩色隐形眼镜企业的监测力度,重点监测未经许可销售、销售未经注册产品、是否在其主页面显著位置展示其医疗器械生产经营许可证件、虚假宣传等行为。目前对2家从事网络销售的隐形眼镜批发企业进行现场检查,限期整改1家。

依法严查重处,保持高压态势

积极完善监稽结合监管机制,充分发挥投诉举报的作用,做到及时受理、及时处置、及时查办、及时反馈,不断加大对违法违规经营装饰性彩色隐形眼镜行为的查处力度。今年以来,共立案查处装饰性彩色隐形眼镜经营企业7家。

强化宣传引导,营造良好氛围

充分发挥各类新闻媒体、行业协会,及药品安全科普宣传站等宣传阵地作用,采取微信公众号推送、发送手机短信、播放公益视频,以及设置宣传栏、宣传展板、横幅等多种方式,深入企业、学校、街道(社区)开展广泛宣传,普及装饰性彩色隐形眼镜相关知识,引导消费者从正规渠道购买和正确使用,营造良好的社会共治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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