瑶海区又一批小区今起解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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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罚款60万! 合肥三家保供企业受处罚
“疫”封家书:前方有你,后方有我
3上一篇  下一篇4 2022年11月1日 放大 缩小 默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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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罚款60万! 合肥三家保供企业受处罚
疫防期间,提供腐败变质、以次充好食品
记者 王玮伟
 

疫情防控期间,作为保供企业,竟提供腐败变质、以次充好食品。10月31日,记者获悉,合肥三家企业均受处罚。

罚款60万!永辉超市销售腐败变质猪肉

2022年10月29日,接群众举报,安徽永辉超市有限公司向保供的隔离小区提供存在异味、不新鲜保供肉,涉嫌销售腐败变质猪肉,合肥市瑶海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于当日对该公司立案调查。

经查,该公司为瑶海区保供单位,向保供的隔离小区供应冷鲜猪肉。该公司于2022年10月29日向保供隔离小区供应的猪肉中因分装、贮存、配送周期较长且未严把产品质量关,造成保供猪肉腐败变质。

当事人的上述行为涉嫌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之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之规定,拟对该公司予以从重处罚:没收违法所得4050元;没收违法销售的腐败变质猪肉;罚款60万元。

以次充好销售猪肉 百大合家康农产品加工配送公司受罚

2022年10月30日,接群众举报,安徽百大合家康农产品加工配送有限公司未按照相关要求对产品质量进行严格把关,向保供的隔离小区提供冷鲜肉涉嫌以次充好,合肥市瑶海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于当日对该公司立案调查。

经查,该公司承接区商务局的保供任务,向保供的隔离小区供应冷鲜猪肉,但该公司于2022年10月30日向保供隔离小区供应的猪肉中掺杂了批次为2022年6月的冷冻猪肉。

当事人的上述行为涉嫌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三十九条之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五十条之规定,拟对该公司予以从重处罚:没收违法所得4050元;罚款29万元。

冷鲜猪肉掺杂往期冷冻猪肉 安徽钜大好市发商业运营管理公司受罚

2022年10月30日,接群众举报,安徽钜大好市发商业运营管理有限公司(好市发超市)未按照相关要求,向保供的隔离小区提供冷鲜肉,涉嫌以次充好,合肥市瑶海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于当日对该公司立案调查。

经查,该公司为瑶海区保供单位,向保供的隔离小区供应冷鲜猪肉,但该公司于2022年10月29日向保供隔离小区供应的猪肉中掺杂了批次为2022年7月24日的冷冻猪肉。

当事人的上述行为涉嫌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三十九条之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五十条之规定,拟对该公司予以从重处罚:没收违法所得9240元;罚款15万元。

据了解,三家企业已第一时间将群众反映的问题保供物资进行更换,并向社会公开道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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