巢湖之畔 稻浪飘香
沪蓉线安徽段铁路运输能力提升开行列车总对数达169.5对
安徽企业债券助力实体经济发展
133个医疗机构制剂拟纳入支付范围
较强冷空气来袭 我省将出现霜或霜冻
3上一篇  下一篇4 2022年10月18日 放大 缩小 默认        
上一期  下一期
返回版面 版面导航
安徽省医保局公开征求意见
133个医疗机构制剂拟纳入支付范围

记者 祁琳
 

星报讯 10月17日,记者从省医保局获悉,《关于印发<安徽省医疗机构制剂和新增中药饮片纳入基金支付范围品种名单(试行)>的通知(征求意见稿)》,拟将133个医疗机构制剂(其中中药制剂108个,化学制剂25个)、81个新增中药饮片纳入我省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基金支付范围,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征集时间至11月14日。

据悉,征求意见稿中称,133个医疗机构制剂按乙类药品管理,个人自付比例由各设区市医疗保障部门确定。81个新增中药饮片,原则上参照甲类药品管理,不设个人先行自付比例。对于部分价格较高的中药饮片,各地可根据基金承受能力,确定个人先行自付比例。

纳入基金支付范围的医疗机构制剂,仅在限定使用医疗机构临床使用或药品监管部门规定的调剂范围使用。各限定使用医疗机构应严格执行医疗机构制剂的医保支付标准。各限定使用医疗机构应严格按照有关部门规定的制剂品种、规格、质量标准、使用说明书等要求生产和使用医疗机构制剂。违反有关部门规定生产和使用的制剂品种,医保基金不予支付。

医疗机构制剂名称、剂型、包装等需要变更的,由所在地设区市医疗保障部门会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审核后,报省级医疗保障部门及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备案。 新增中药饮片,由省医疗保障局向国家医保局申请相应的中药饮片编码,并纳入全省统一药品目录数据库。省医保中心及各统筹地区医保经办机构及时做好数据新增、变更、清理等维护工作。

 
3上一篇  下一篇4  
 
   
   
   
地址:中国·安徽省合肥市黄山路599号 皖ICP备10200519号-2
所有内容为安徽市场星报社版权所有.未经许可,不得转载或镜像
Copyright® 2007-2021 安徽市场星报社网络部 All Rights Reserved(最佳分辨率1024×768)
广告垂询电话:0551-62815807 新闻热线:0551-62620110 网络部:0551-62636377 发行部电话:0551-62813115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