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报讯 7月28日, 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听取审议了省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关于检查《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安徽省环境保护条例》实施情况的报告。
报告显示,我省生态环境制度规划体系逐步完善。在省“十四五”规划的基础上编制了《安徽省“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及“十四五”大气污染防治、危险废物工业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生态环境监测等一系列专项规划,谋划确定了“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的主要任务。紧跟国家立法动态,制修订环境保护方面地方性法规6部和省政府规章1部。
生态环境质量改善成效明显。大气环境方面,去年全省空气质量六项指标全部达到国家二级标准,全省PM2.5年均浓度34.9微克/立方米,同比下降10.7%,优于年度目标7.2微克/立方米;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率84.6%,同比提高1.8个百分点,优于年度目标6.1个百分点;16个市累计重污染天数13天,同比减少59.4%,未出现严重污染天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