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报讯 近日,记者从安徽省纪委监委了解到,安徽省委制定出台《关于加强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的若干措施》(以下简称《若干措施》),《若干措施》从加强对“一把手”的监督、同级领导班子监督和对下级领导班子的监督3个方面细化了25项具体举措。细化工作清单,形成工作闭环,着力破解对“一把手”和同级监督难题。
用权受监督 发挥同级相互监督作用
《若干措施》中表示,要明确规定上级“一把手”同下级“一把手”每年至少开展1次监督谈话,党委(党组)要完善“三重一大”事项目录和议事规则,每年按照人数10%的比例对述责述廉内容真实性进行抽查核实;审计机关要加强对“一把手”经济责任审计和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等,使“一把手”置身于党组织和群众监督之下,切实让“一把手”时刻感受到用权受监督。
《若干措施》健全完善了“一把手”对领导班子其他成员教育管理监督机制、领导班子成员相互监督机制、领导班子权力运行制约机制、领导班子其他成员履行“一岗双责”制度、领导干部插手干预重大事项记录制度等7个方面的制度机制,进一步明确和细化党委(党组)及其主要负责人、班子成员、同级纪委等监督主体的监督职责,推动同级监督规范化制度化常态化。特别强调,“一把手”与领导班子其他成员每年至少开展1次谈心谈话、领导班子成员分工按规定向上级党委报备、“一把手”应当定期听取领导班子其他成员履行管党治党责任的情况汇报等等,增强了监督措施的针对性、实效性。
着力把对下级领导班子的监督抓实抓细。上级党组织领导班子成员要有计划地参加下级单位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党委(党组)要定期研究部署信访举报工作,领导班子成员要带头落实接访下访、包案化解、阅办督办群众来信制度,对重点信访事项进行责任倒查等等,这些都是结合我省实际进一步细化实化的工作举措,具有很强的可操作性。
推动构建“亲”“清”政商关系
领导班子成员要带头落实接访下访、包案化解、阅办督办群众来信制度,了解掌握群众对领导干部特别是“一把手”的反映。严格落实有关规定,对重点信访事项进行责任倒查,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其他成员不担当不作为、失职渎职等问题依规依纪依法严肃追究责任。每半年对涉及下级“一把手”及领导班子其他成员的信访举报问题进行专题分析,将社会反映突出、群众评价较差的领导干部情况及时向同级党委“一把手”报告,对一般性问题开展谈心谈话;每半年对信访举报情况开展分析研判,对反映的问题提出有针对性的处置意见,督促信访举报比较集中的地方、部门、单位党组织查找分析原因、确保整改到位。
推动构建“亲”“清”政商关系。领导干部特别是“一把手”应当带头落实“亲”“清”要求,与企业家交往不得以权谋私、搞官商勾结和利益输送,不得慵懒无为、效率低下、拒商远商;管住管好家属亲友,严格家风家教,决不允许他们利用本人职权或影响力敛财谋利。(省纪委监委机关牵头,省委统战部、省委组织部按职责分工负责)党委(党组)要加强对领导干部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经商办企业的监督管理,抓好相关规定落实,加大抽查检查力度,发现问题认真核查处置。(省委组织部牵头,省纪委监委机关按职责分工负责)党委(党组)、纪检机关应当聚焦优化营商环境“十做到”“十严禁”正负面清单,随机开展抽查检 ,对企业群众投诉举报和抽查检查发现的问题迅速处置、严肃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