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报讯 6月30日,合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关于调整2022年度合肥市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的通知》,明确本年度合肥市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将根据有关规定进行核定调整。
具体调整为,2022年度,合肥市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为职工本人2021年度月平均工资,缴存基数上限按合肥市2021年度城镇非私营单位就业人员月平均工资3倍确定,即26182元。调整后单位和个人月最高缴存额分别为3141元,最高缴存额合计为6282元,较去年增加474元。缴存基数下限则按合肥市2022年职工最低工资标准执行,合肥市辖四县一市最低工资标准按省市相关文件规定执行。《通知》明确,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为5%至12%之间,原则上每年可申请调整一次。缴存基数执行时间按照自然年度(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