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30日,广德市人民法院一审公开宣判被告人宣城文旅集团原董事长高健受贿、国有公司人员滥用职权案,对被告人高健以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8年6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100万元;以国有公司人员滥用职权罪,判处有期徒刑1年6个月,决定执行有期徒刑9年,并处罚金人民币100万元;对其违法所得人民币434.5万元,予以追缴,上缴国库。
广德市人民法院认为,被告人能如实供述国有公司人员滥用职权犯罪部分,可以从轻处罚。法庭遂依法作出上述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