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出台《法治督察员管理办法》
图片新闻
肠道传染病多发季 把好“病从口入”关
全国受害者达数千人
徽元公证处 成功办理海外远程视频公证
所有城乡自建房屋均纳入排查
固镇供电公司助企纾困解难
中国体育彩票 用责任守住安全防线
下一篇4 2022年6月16日 放大 缩小 默认        
上一期  下一期
返回版面 版面导航

我省出台《法治督察员管理办法》

记者 马冰璐
 

星报讯  6月15日,记者获悉,安徽省委依法治省办日前印发《法治督察员管理办法》,对法治督察员队伍构成、担任条件、产生程序、工作职责、工作形式、工作纪律、工作保障等方面作了明确,为推进法治督察工作规范化、法治督察员队伍专业化进行积极探索。

根据管理办法,自今年7月1日起,省委依法治省办将在纪检监察机关、巡视巡察机构和立法、执法、司法机关以及“两代表一委员”、高等院校、科研院所等单位法治工作者、新闻记者、律师中按照单位推荐、相关部门审核等方式遴选法治督察员。

法治督察员重点对全省法治建设组织实施情况进行日常监督,及时反映人民群众对法治建设的意见建议、及时报告所在区域或行业发生的具有重大影响的法治事件等;同时法治督察员参与各类法治督察活动和相关法治工作调研。

省委依法治省办定期对法治督察员开展专题培训,并为其履行职责提供相应保障。

 
下一篇4  
 
   
   
   
地址:中国·安徽省合肥市黄山路599号 皖ICP备10200519号-2
所有内容为安徽市场星报社版权所有.未经许可,不得转载或镜像
Copyright® 2007-2021 安徽市场星报社网络部 All Rights Reserved(最佳分辨率1024×768)
广告垂询电话:0551-62815807 新闻热线:0551-62620110 网络部:0551-62636377 发行部电话:0551-62813115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