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报讯 不得同时担任两个以上人民检察院人民监督员、人民监督员人选中具有公务员或者事业单位在编工作人员身份的人员,一般不超过选任名额的50%……6月7日,记者从安徽省司法厅获悉,省司法厅会同省人民检察院拟订了《安徽省人民监督员选任管理规定(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社会公众意见。
征求意见稿中明确,人民监督员每届任期五年,连续担任人民监督员不超过两届。并且,人民监督员不得同时担任两个以上人民检察院人民监督员。人民监督员依法行使监督权受法律保护。人民监督员应当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和有关纪律规定,按照规定的权限和程序,独立公正地对办案活动进行监督。不得有下列情形:妨碍办案活动正常进行;泄露办案活动涉及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和未成年人犯罪信息;披露其他依照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不应当公开的办案活动信息。
对于人民监督员的选任,该征求意见稿中也作了明确规定。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品行良好、遵纪守法、公道正派,身体健康的年满 23 周岁的中国公民,可以担任人民监督员。人民监督员应当具有高中以上文化程度。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担任人民监督员: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正在受到刑事追究的;因违法违纪被辞退,或者被开除公职的;被吊销律师、公证员执业证书,或被仲裁委员会除名的;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因受惩戒被免除人民陪审员职务的;存在其他严重违法违纪行为,可能影响司法公正的。
征求意见时间自2022年6月1日起至6月30日止。市民提出意见可以在司法厅官网网页提交修改意见,也可以通过信函将书面意见邮寄至安徽省合肥市清溪路100号省司法厅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处(邮政编码:230031),或者将意见发送至指定工作邮箱(ahsft@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