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昨天从省政府新闻办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了解到,安徽近日印发出台《关于在城乡建设中加强历史文化保护传承的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实施方案》提出,到2025年,具有安徽地域文化特色的分级分类保护传承体系初步构建。保护传承工作融入现代化美好安徽建设的格局基本形成。到2035年,分类科学、保护有力、管理有效的城乡历史文化保护传承体系全面建成,各时期重要城乡历史文化遗产得到系统保护、充分利用、活态传承。城乡历史文化保护传承工作全面融入城乡建设和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大局。
各类保护对象应保尽保
安徽是历史文化资源大省。“十三五”以来,全省城乡历史文化资源保护名录持续完善,区域性历史文化资源保护工作创新开展,历史文化保护传承与城乡发展不断融合。截至目前,安徽省连续获国务院批复2座国家历史文化名城,全省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总数达到81个,中国传统村落400个,历史文化街区35片,历史建筑5945处。
《实施方案》提出将重点通过构建城乡历史文化保护传承体系、实现各类保护对象应保尽保、强化重点领域保护管理、推进保护对象活化利用、持续融入城乡建设以及完善保护传承管理机制等六个方面进行加强历史文化保护传承工作。
其中,安徽省从完善省级保护传承机制、明确市县属地责任等不同层面推进保护传承管理体制建设。省及市县分别开展保护传承体系规划、保护传承方案和管理办法制定,加强保护对象全域普查、加快认定公布,不断完善各类保护名录。
注重协同保护历史文化
同时,注重从分散保护走向协同保护,全面保护好古代与近现代、城市与乡村、物质与非物质等历史文化遗产,实现各类保护对象应保尽保。注重将中华民族悠久连续的文明历史、中国近现代历史进程、中国共产党团结带领中国人民不懈奋斗的光辉历程、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与发展历程、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中有代表性的建设成果纳入普查认定范围。不断完善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传统村落)、街区和不可移动文物、历史建筑、历史地段、工业遗产、农业文化遗产、灌溉工程遗产、非物质文化遗产、地名文化遗产、红色文化遗产等各类保护对象名录。
此外,统筹协调区域整体保护。突出皖南国际文化旅游示范区、皖西大别山革命老区、皖北承接产业转移集聚区、徽州文化生态保护区等区域以及长江、淮河等流域历史文化遗产的整体保护,并充分挖掘和保护古河道、古驿道、古茶道、徽商古道、近现代交通线路等文化线路。
保持原貌文物活化利用
历史城、镇、村,包括历史街区、历史建筑,是老百姓日常生产生活的空间载体,《实施方案》从不同层面提出了更贴近群众生活的政策措施。如对于历史城区,要求提升综合服务水平,完善基本生活功能,形成宜居、宜业、有活力的特色城区。
在文物活化利用方面,可利用具备条件的文物建筑作为博物馆、陈列馆等公共文化设施,更好服务于公众。比如,在保持历史建筑和工业遗产原有外观风貌、典型构件的基础上,按照最小改动原则,通过加建、改建和添加必要的设施这些方式来适应现代生产生活的需要。同时,要求发挥历史文化名镇、名村(传统村落)、农业文化遗产、灌溉工程遗产等在乡村振兴中的作用,塑造乡村文化空间,促进文旅农旅融合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