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职业病?有哪些法定职业病?如何申请职业病诊断?4月28上午9:50~10:15,本报健康热线0551-62623752,邀请了合肥市职业健康检查质控中心副主任刘胜萍与读者交流。
什么是职业病
读者:什么是职业病?有哪些职业病?
刘胜萍:职业病是指企业、事业单位和个体经济组织等用人单位的劳动者在职业活动中,因接触粉尘、放射性物质和其他有毒、有害因素而引起的疾病。最容易发生职业病的劳动者一般包括煤矿工人、建筑工人、纺织工人、炼钢工人等;而公务员、行政事业单位的工作人员得职业病的几率较小。
根据《职业病分类和目录》(国卫疾控发〔2013〕48号),法定职业病共10类132种,包括职业性尘肺病及其他呼吸系统疾病、职业性皮肤病、职业性眼病、职业性耳鼻喉口腔疾病、职业性化学中毒、物理因素所致职业病、职业性放射病、职业性传染病、职业性肿瘤及其他职业病。
所有职业病均可预防
读者:职业病能不能预防?
刘胜萍:职业病一般病因明确,如能早期诊断、合理处理,预后较好。所有的职业病都可通过预防避免。
可到职业病诊断机构申请诊断
读者:怎么诊断职业病?要准备什么材料?
刘胜萍:当劳动者怀疑自己得了职业病,可携带相关材料到单位所在地、本人户籍所在地或者经常居住地的职业病诊断机构申请职业病诊断。
申请职业病诊断时应当提供劳动者职业史和职业病危害接触史、劳动者职业健康检查档案及体检结果、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结果,职业性放射病的诊断还需要个人剂量监测档案等资料及与诊断有关的其他资料。
劳动者依法享有劳动健康权利
读者:我们有哪些关于职业病的权益?
刘胜萍:劳动者有获得职业卫生教育、培训、参与用人单位职业卫生工作的民主管理,对职业病防治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的权利;劳动者有了解工作场所产生或者可能产生的职业病危害因素、危害后果和应当采取的职业病防护措施的权利,有获得职业健康检查、职业病诊疗、康复等职业病防治服务的权利;劳动者有让用人单位提供符合防治职业病要求的职业病防护设施和个人使用的职业病防护用品及改善工作条件的权利;劳动者有拒绝违章指挥和强令进行没有职业病防护措施的作业权利,可对违反职业病防治法律、法规以及危及生命健康的行为提出批评、检举和控告。
名医简介
刘胜萍 副主任医师,合肥市医学会职业病学分会副主委,安徽省职业健康检查质控中心专家组成员,合肥市职业健康检查质控中心副主任。从事职业病专业28年,2008年取得国家尘肺诊断医师资质,诊断过涵盖10大类60多种法定职业病,特别是对尘肺病及多种职业性中毒的诊断与治疗有着丰富的临床经验;2019年被聘为安徽省预防医学会职业卫生与职业病专业委员会常务委员;从事职业健康监护工作近30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