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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工伤保险基金逐步实现统收统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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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工伤保险基金逐步实现统收统支
《安徽省实施〈工伤保险条例〉办法》征求社会各界意见
■ 记者 祝亮
 

4月28日,省人社厅全文公布《安徽省实施〈工伤保险条例〉办法(征求意见稿)》,征求社会各界意见。有关单位和各界人士可以在2022年5月28日前通过电子邮件(ahgsbxc@126.com)等方式提出意见。  

工伤保险基金逐步实现统收统支

根据征求意见稿,安徽工伤保险基金实行省级统筹,在实行省级调剂金制度基础上逐步实现统收统支。

工伤保险基金由下列项目构成:用人单位缴纳的工伤保险费;工伤保险费滞纳金;工伤保险基金的利息;依法纳入工伤保险基金的其他资金。

工伤保险基金用于:按照规定支付的工伤保险待遇;劳动能力鉴定费;工伤预防的宣传、培训等费用;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用于工伤保险的其他费用。

伤亡事故发生48小时内必须及时报告

在工伤认定时,用人单位发生伤亡事故,应及时报告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最长不超过48小时。

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延长30日。

用人单位未按照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部分特殊情形工伤须提供证明材料

因特殊情形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除按规定提交材料外,还应当提交相关证明材料,主要包括: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提交公安机关或者人民法院针对暴力伤害所作的法律文书;在抢险救灾中或者因工外出期间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提交人民法院所作的宣告失踪或者宣告死亡法律文书;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提交有关部门所作的法律文书或者人民法院的生效裁决;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的,提交医疗卫生机构所作的疾病死亡证明书;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48小时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提交医疗卫生机构所作的抢救记录和疾病死亡证明书;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提交有关部门所作的证明材料;职工原在军队服役,因战、因公负伤致残,到用人单位后旧伤复发的,需提交革命伤残军人证和退役军人事务部门所作的旧伤复发医学鉴定意见。

职工或者其近亲属认为是工伤,用人单位不认为是工伤的,用人单位应当自收到社会保险行政部门通知之日起15日内提交证明材料。

生活不能自理的生活护理费也可报销

除伤残津贴外,工伤保险基金还支付:工伤医疗费、康复费;住院伙食补助费;伤残辅助器具费;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交通食宿费;生活不能自理的,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的生活护理费;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和一级至四级伤残职工的伤残津贴;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一次性工亡补助金;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等。

用人单位须支付的工伤保险待遇包括:停工留薪期护理费;停工留薪期工资福利待遇;工伤复发治疗期间的护理费与生活护理费的差额部分;五级、六级伤残职工的伤残津贴;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与治疗工伤无关的医疗费用工伤保险基金不予支付

职工治疗工伤应当在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就医。情况紧急时可以就近抢救,伤情稳定后应当及时转入协议医疗机构治疗。职工治疗终结后应当及时办理出院手续。

未经批准在非协议医疗机构、康复机构发生的工伤医疗费和工伤康复费用;在非协议辅助器具配置机构发生的辅助器具配置费;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外、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外、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范围外的费用;与治疗工伤无关的医疗费用等,工伤保险基金不予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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