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有网友在社交平台上自述因为上午发朋友圈“真羡慕人家按时发工资”,当天下午就与评论这条朋友圈的同事一起被公司开除,在网络引发热议。(4月24日中新网)
员工上午发朋友圈“羡慕人家按时发工资”,下午便被开除,连同评论“有同感”的人一并被开除,并且理直气壮地表示拖欠一个月工资不发属于正常的公司运营,该企业嚣张跋扈、睥睨一切的气势令人无语。
《劳动法》第五十条规定: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没有按时发放工资就是拖欠工资的一种情况,用人单位拖欠劳动者工资涉嫌违法。该企业把违规当正常,把“压后”发放员工工资当做公开的“潜规则”,看来这个老板真该去补一下法律课了。
朋友圈是劳动者的私域,其所发内容只要不违背公序良俗和法律法规,便无可厚非。况且该员工并未点明自己属于哪家公司,其也才到公司不久,难以对企业造成所谓“极其恶劣”的“不利影响”,并不构成劳动合同解除的行为。该企业对其开除处理,属于倚仗企业地位对劳动者滥施处罚、违规辞退。
事件曝光引发热议,该企业眼见情况不妙,马上改口说是因为这两名当事员工专业水平没达标。可是,当事人有护士资格证、并在其他医院工作过五六年,显然与此说法不相符合。用人单位如因员工专业水平问题辞退员工,需要提供合同约定和员工不符合职业需求的证据。简言之,这种“专业水平不合格”的帽子,不是想扣就能扣在任何一个劳动者头上的,企业随心所欲,不仅劳动者不认可,法律也不允许。
此事也提醒劳动者,如遇拖欠工资的情况,可通过自行协商或拨打政府热线、申请仲裁、投诉举报等渠道,依法维权。当然,监管部门更应该主动介入,加强监管,促进企业规范管理,强化企业与员工的平等沟通,切实维护广大劳动者的合法权益,杜绝“羡慕正常发工资被开除”的“任性”之举再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