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士城管”让人喜忧参半
对“卖人头”的职校不能手下留情
保持必要的距离和界限, 才能还自己一份清净和自在
你的时间花在哪儿, 人生的花就开在哪儿
“露营热”背后的冷思考
3上一篇  下一篇4 2022年4月15日 放大 缩小 默认        
上一期  下一期
返回版面 版面导航

对“卖人头”的职校不能手下留情

■  戴先任
 

尽管教育部门三令五申,但一些职校仍向企业或劳务中介机构输出学生工。原本意在提高职业学校学生技能,让职校专业和产业密切接轨的职校实习,在少数地方演变为向流水线工厂提供廉价劳动力的“卖人头”交易。(4月14日《半月谈》)

学校强制安排学生到企业实习;安排学生从事简单重复劳动;以营利为目的违规组织实习;学生实习收入低、工作强度大、上夜班、加班时间长……这样的现象在职校生中很常见,已成为职校生实习“痼疾”。

2016年出台的《职业学校学生实习管理规定》指出:学校不得通过中介机构或有偿代理组织安排学生实习。但实际却是,一些劳务中介、学校在实习学生身上抽取“人头费”成了“潜规则”,实习学生成了学校、劳务中介盘剥的对象。

一些职校生被学校“卖”到工厂流水线当工人,成了企业的廉价劳动力。这种“实习”,摧残学生的身心,让本来出于锻炼学生目的的实习完全变了质,成了无良学校与无良企业合伙对学生进行的一场“围猎”。

去年新修订的《职业学校学生实习管理规定》进一步明确,所有学生参加统一组织的岗位实习,均应当取得学生及监护人签字的知情同意书,而不得强制;不同意学校实习安排的学生与家长,可自行选择符合条件的岗位实习单位。这就把知情权与选择权归还给了学生及其家长,对学校进行必要的“削权”,有效约束学校的“任性权力”,从而能够对强制学生实习的学校进行有效反制。要叫停“强制实习”,就要先削掉职校的“强制权力”。

而在不少学校,学生与学校管理者相比,属于相对弱势群体,一些职业学校会利用自身的强势地位变相采取一些方法强制学生实习,比如规定不参加他们指定的实习就不能毕业等等。要让学生免于被强制实习的命运,要让刚性规定从纸上落到实处,就需要相关部门能够加大对违规职校的查处力度,加大违规职校的违法违规成本。同时,要能充分保障学生及其家长的知情权与选择权,还要畅通学生投诉渠道。而学生及其家长也要增强维权意识,不能当“沉默的羔羊”,监管部门也要能帮助他们维权。

 
3上一篇  下一篇4  
 
   
   
   
地址:中国·安徽省合肥市黄山路599号 皖ICP备10200519号-2
所有内容为安徽市场星报社版权所有.未经许可,不得转载或镜像
Copyright® 2007-2021 安徽市场星报社网络部 All Rights Reserved(最佳分辨率1024×768)
广告垂询电话:0551-62815807 新闻热线:0551-62620110 网络部:0551-62636377 发行部电话:0551-62813115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