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2日上午,泾县人民检察院党组成员、纪检监察组组长、泾县中学法治副校长门璇带领未检干警与泾县人民法院一同至泾县中学开展“法律伴我行 一起向未来”法治宣传活动,旨在通过法治宣传,提高未成年人法治保护意识和自我防卫意识。
活动中,通过展示宣传展板、发放宣传手册、现场答疑等方式宣传了《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防性侵、防范电信网络诈骗等与同学们息息相关的相关法律法规知识。此外,还就强制报告制度进行了宣传。此次宣传,共发放宣传资料100余份。
送法进校园活动,是贯彻落实最高检“一号检察建议”必然要求,也是深化普法责任制的重要举措。下一步,泾县人民检察院将继续发挥职能优势,密切检校合作,形成检校双重法治教育模式,促进未成年人知法、懂法、守法、用法,在教育与实践中维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引导未成年人走好人生之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