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决定修改和废止部分行政法规
为深化“证照分离”改革,进一步推进“放管服”改革,激发市场主体发展活力,维护国家法制统一、尊严和权威,国务院对“证照分离”改革涉及的行政法规,以及与民法典规定和原则不一致的行政法规进行了清理。同时,做好与《信访工作条例》出台的衔接。为此,国务院决定:对14部行政法规的部分条款予以修改;对6部行政法规予以废止。本决定自2022年5月1日起施行。 ■ 据新华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