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宠物殡葬”不能突破人文伦理底线
人生,不是向外诉求 而是向内生长
意识形态 不能凌驾于科学事实
对电动自行车应防患于未“燃”
电梯广告不能野蛮生长
3上一篇  下一篇4 2022年4月6日 放大 缩小 默认        
上一期  下一期
返回版面 版面导航

对电动自行车应防患于未“燃”

■ 李方向
 

记者4月4日从应急管理部消防救援局获悉,今年一季度,全国共接报火灾21.9万起,共有625人因火灾死亡、397人受伤,直接财产损失15.2亿元。从交通工具火灾看,新能源汽车640起,同比上升32%;电动自行车火灾3777起,同比上升35.9%,均高于交通工具火灾的平均增幅(4月5日中国新闻网)。

电动自行车因为经济、便捷,已成为家庭中不可或缺的重要交通工具。有统计显示,全国电动自行车保有量超过3亿,并且以不低于2000万辆/年的速度增长。

然而,据统计,去年1~10月份,全国共发生电动自行车火灾1万多起。电动自行车着火不像酒精燃烧后没有任何危害,它伴随严重的安全隐患甚至危及生命:北京市大兴区消防救援支队实验表明,电动自行车燃烧释放的有毒气体在100秒内足以使人窒息死亡,局部温度会迅速达到100℃以上,超过人体承受的极限温度,5分钟会发生爆炸。2016年8月29日凌晨2时左右,深圳市宝安区沙井街道马鞍山社区安山四路一出租房内电动自行车发生火灾,造成7人死亡、4人重伤。

一起又一起电动自行车火灾,不仅让公众遭受财产损失,还使生命受到严重威胁。 据统计,80%的电动自行车火灾发生在充电时,多集中发生在地下室、楼道公共空间等区域。由于没有充电的地方,公众只能通过扯拉电线在地下室、楼道公共空间等区域进行充电,由于电线长时间超负载着火也就在所难免。可以说没有人愿意冒着财产损失甚至生命的危险在楼道或地下室充电,因为他们别无选择。“民之所忧,我必念之;民之所盼,我必行之。”为此,政府要在小区建设与住户数量相匹配的充电桩,充电费用实行公益性,使公众不在楼道和室内充电;物业要加大电动自行车着火的危害宣传并联合消防、公安、社区等单位,约束居民不规范充电行为,主动消除因电动车引发火灾事故隐患。

 
3上一篇  下一篇4  
 
   
   
   
地址:中国·安徽省合肥市黄山路599号 皖ICP备10200519号-2
所有内容为安徽市场星报社版权所有.未经许可,不得转载或镜像
Copyright® 2007-2021 安徽市场星报社网络部 All Rights Reserved(最佳分辨率1024×768)
广告垂询电话:0551-62815807 新闻热线:0551-62620110 网络部:0551-62636377 发行部电话:0551-62813115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