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9日,泾县人民检察院、泾县公安局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办公室在泾县公安局执法办案中心揭牌成立。泾县副县长、县公安局局长苏志刚,县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杨明军共同揭牌。
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办公室的设立是对积极构建以证据为核心的刑事指控体系、依法履行刑事诉讼职能的有益探索,通过这一平台更好地发挥组织协调、监督协作、督促落实、咨询指导等作用,进一步提升公安机关执法和检察机关监督规范化水平。
下一步,泾县检察院与泾县公安局将充分发挥好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办公室机制作用,信息及时共享,加强协作配合,提升刑事诉讼效率与案件质量,落实好“少捕慎诉慎押”刑事法律政策,多措并举深化社会治理,为建设平安泾县共同凝聚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