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报讯 日前,省住建厅发出《关于做好2022年小城镇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通知》,欲对标沪苏浙,启动2022年小城镇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助力我省小城镇(城关镇除外)新型城镇化高质量建设。
根据我省制定的目标,2022年底前,每个县(市、区)至少选择1个小城镇开展生活垃圾分类和资源化利用示范工作,优先从水源保护区、自然保护区内的小城镇及地方政府积极性高的小城镇开展试点示范。有条件的小城镇启动生活垃圾分类和资源化利用工作,逐步建立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分类处理的生活垃圾收运处置体系,进一步改善小城镇人居环境,提升人民群众的幸福感、获得感。
分类投放。因地制宜开展小城镇生活垃圾分类投放工作。一是直接“四分法”,分为可回收物、有害垃圾、厨余垃圾、其他垃圾;二是“二次四分法”,即源头分为“干垃圾”“湿垃圾”(厨余垃圾、有机垃圾、易腐垃圾),保洁员(分拣员)将“干垃圾”分为可回收物、有害垃圾、其他垃圾。各地要积极探索和完善市场化运行机制,创新小城镇生活垃圾分类运行管理模式。提供餐饮服务的酒店(民宿、饭店、摊点)、机关企事业单位食堂、部队、中小学校、医疗诊所、集贸市场、车站码头等人流量大的公共场所,要切实做到生活垃圾分类全覆盖。
分类收运。采取“二次四分法”方式开展生活垃圾分类时,应严格要求保洁员(分拣员)二次分拣,并采取有效措施规避产生二次污染。厨余垃圾直接收运至处理末端或转运(站)点,可回收物、其他垃圾分别投放至规定的垃圾收集容器或集中存放点,有害垃圾投放至暂存点。优化生活垃圾收运路线,健全与生活垃圾分类相衔接的收运网络,避免生活垃圾分类投放后再混收混运。推进密闭分类收运车辆的普及,有效防控“跑、冒、滴、漏”,切实提高小城镇生活垃圾分类收运设施及环卫器具配置的建设和管理水平。
分类处理。根据城市生活垃圾各类处理末端设施布局,合理确定小城镇生活垃圾分类处理模式及处理设施建设,本着城乡统筹、因地制宜、节约集约的原则,完善小城镇末端处理设施建设,有效提高生活垃圾分类处理能力。厨余垃圾的处理,鼓励收集处理运维一体化模式,交通便捷运距适中的小城镇可遵循城乡一体化原则,送至市、县(市、区)厨余垃圾处理设施进行统一处理;也可因地制宜,就地建设厨余垃圾处理设施。厨余垃圾处理设施建设要满足废气、污水和噪声等环保排放要求,并且技术成熟、工艺稳定和能耗经济。可回收物交由符合环保要求的再生资源回收经营者或资源综合利用企业处理;有害垃圾交由有资质的处理经营者进行处理;其他垃圾运送至市、县生活垃圾处理厂(场)进行无害化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