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人购买激光治疗仪,因禁忌不能使用
女子网购遭遇“退货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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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人购买激光治疗仪,因禁忌不能使用
经本报交涉,目前货款已经退回
记者 祁琳
 

星报讯 日前,市场星报官方微信开设“3·15”维权平台,合肥市民王女士致电,称去年年底她爱人购买了一台仁仁康半导体激光治疗仪,但因产品上有使用禁忌,爱人郑先生无法使用,多次沟通一直没能退款,向本报“3·15”维权平台投诉。

去年,郑先生因生病一直想给自己买台治疗仪,听人说过仁仁康半导体激光治疗仪,便从网上寻找,后有产品销售与郑先生联系,最终确定购买一台仁仁康半导体激光治疗仪,付了200元定金。

“一直没有发货,所以我们不想要了,就要求把200元退给我们。”王女士说,当时销售员坚持说降价力度大,原先4千元的机器,现在只需要1990元就可以买到,而且提出,如果使用一个月不满意还能退款。

郑先生架不住销售员推销,就付完尾款购买了。收到货后,使用了两次发现说明书上的禁忌说明,表明癌症患者是不能使用的,“我老伴患有癌症,所以我们立即要求销售退货退款,提供了医院证明,沟通了几次,一直没有得到很好的解决。”王女士告诉记者。

3月23日,记者联系了厂家一位马姓工作人员,他表示,查询后台后是有这么一个退款反馈,“癌症患者肯定是不能使用的,我们会与消费者联系,承诺全款退回,退回商品的快递费也由我们承担,考虑现阶段郑先生正在住院,退货可以推迟,先把退款退回。”当天下午,王女士也表示,目前问题已经得到了解决,1990元退款已经退回到他们的账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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