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6月,滁州市市场监管局被国家药监局命名为全国首批“国家药监局药品法治宣传教育基地”。以此为新的起点,安徽省药监局和滁州市场监管局同向发力,不断巩固培育成果,着力强化示范和辐射带动作用,努力提升全省药品监管系统法治宣传教育工作水平。
据介绍,省药监局将滁州市场监管局药品法治宣传教育基地作为省局实训基地,除为基地开展普法工作派送培训师资外,还在基地开展执法能力培训,利用典型案例,以案普法、以案释法,着力提升基层一线执法人员综合素质。作为省药监局制定重大政策联系点,在《安徽省药品和医疗器械使用监督管理办法》修订中,省局到基地召开座谈会,听取意见建议,共商解决办法。鉴于相关法律法规规章未对“使用”行为作出明确规定,“使用”行为难以界定,省局依据卫生行业标准《医疗机构内通用医疗服务场所的命名》中确定的不同医疗服务场所的功能,对输液室、注射室等直接对患者采取诊疗措施的场所,明确规定禁止存放过期药品和医疗器械,并设置相应处罚条款,有效解决了使用过期药械违法行为“发现难、取证难、处理难”的问题。
药品法治宣传教育基地对外开放以来,法治宣传教育的生动性、渗透力、影响力日益凸显,先后被省科协命名为“安徽省科普教育基地”,被市政府有关部门列为“以案释法教育基地”“青少年法治教育实践基地”“药品网络安全治理基地”“行刑衔接工作联系点”“清朗亭城”网络综合治理联动工作站,被当地两所高校列为“法治宣传教学基地”。同时,开通网上参观模式,最大限度提高普法阵地的使用率。目前已现场接待全国市场监管系统9个省份50余个地市市场监管部门现场参观,接待机关、企业、学校、社区等各类人员2.6万人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