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扫码点餐问题之前很多媒体都关注过,现在不仅没收敛,反而变本加厉了。吃一顿饭,竟要扫3次码关注两个公众号!”3月13日,消费者张女士吐槽道。对此,中消协律师团律师李斌表示,餐厅经营者不提供人工点餐服务,要求消费者必须扫码点餐,涉嫌对消费者个人信息的过度收集。(3月15日《工人日报》)
随着社会的进步与发展、科技手段的推陈出新,手机扫描二维码点餐系统已经成为餐饮行业的发展趋势,可以有效地为餐厅节省人力成本,提高顾客点餐用餐效率,节省顾客时间,提高餐厅翻台率。不过,一些餐饮企业从自身利益考虑,不提供人工点餐,甚至不提供现场菜单,消费者只能关注公众号或小程序后进行“扫码点餐”,引发消费者的反感和抵触。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规定:消费者有权自主选择提供商品或者服务的经营者,自主选择商品品种或者服务方式,自主决定购买或者不购买任何一种商品、接受或者不接受任何一项服务。这就意味着,“扫码点餐”不应是“单选题”,消费者可以选择扫码点餐,也可以选择看纸质菜单点餐,餐厅不能强行要求消费者“扫码点餐”。否则,就侵犯了消费者的知情权、选择权和公平交易权。
对于“扫码点餐”乱象,媒体已经多次曝光。去年3月,中国消费者协会点名批评“扫码点餐”,指出“技术进步应当让消费者享受发展红利,而不是成为经营者商业欺凌的工具”。
不过,“扫码点餐”乱象不仅没收敛,反而变本加厉。从报道来看,张女士“吃一顿饭,扫三次码”,点餐扫一次, 买单扫一次,开发票扫一次。究其原因,之前对于“扫码点餐”的整治,还仅仅停留在“隔墙扔砖”的层面。
要想真正解决“扫码点餐”问题,除了加大宣传力度,引导餐饮企业守法经营、加强自律,更需要加大执法力度,严厉查处侵害消费者权益的不法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