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报讯 为促进市场主体提质扩量增效,帮助中小企业提振信心,助力困难企业渡难关,省财政厅近日印发 《关于做好免收中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房租工作的通知》(皖财资〔2022〕214号),要求全省行政事业单位对承租国有企业经营性用房或产权为行政事业单位房产的中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免收2022年3个月(2月、3月、4月)房屋租金,涉及转租、分租的,免收房屋租金须落实到最终承租人。这是继2020年减免房租政策以来第二次全省范围的免租政策。 据了解,2020年省级行政事业单位及其所属企业实际减免房租1.19亿元,惠及2977户中小微企业(含个体工商户),为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助力复工复产发挥了较大作用,有力支持了我省经济平稳运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