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报讯 3月11日,记者从安徽省人民政府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了解到,全省法院共审结涉消费者权益刑事一审案件355件,其中审结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犯罪案件43件,生产、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的食品犯罪案件94件,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犯罪案件47件,强迫交易犯罪案件16件。2021年,安徽省检察机关发挥公益诉讼检察职能,以专项行动为抓手,接续开展消费者权益保护公益诉讼工作,全年共受理消费者权益保护领域案件线索1305件,立案713件。
2021年,全省法院共审结涉消费者权益民事一审案件30763件,其中审结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14099件,同比上升12.62%,结案标的额16.05亿元。审结网络购物合同纠纷案件616件,结案标的额817万余元,审结案件数同比增长48.79%;审结财产损害赔偿纠纷案件3225件,结案标的额4.11亿元,有效维护消费者合法民事权益。
全省法院加大司法审查力度,在案件审理中及时发出司法建议,建成“一站式”诉讼服务中心,开通诉讼服务网和12368诉讼服务热线,推进案件繁简分流,积极回应社会关切。
围绕群众“舌尖上”的安全,安徽检察机关持续深入开展食品药品安全“四个最严”“公益诉讼守护美好生活”等专项检察监督活动,共受理食药领域公益诉讼案件线索1173件,立案600件,制发检察建议216件,提起诉讼211件,在229件案件中向违法行为人提出惩罚性赔偿诉请。
安徽检察还加大支持起诉力度,依法支持省消保委提起民事公益诉讼,为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提供坚强的法治后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