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漂族”需要更多善意的呵护
保持心态年轻的好习惯 愿你每一天都活出精彩
只要还在路上 总能找到属于自己的方向
对电子烟加码监管系保护健康应有之举
如实配合流调,是每个人的义务
3上一篇  下一篇4 2022年3月14日 放大 缩小 默认        
上一期  下一期
返回版面 版面导航

对电子烟加码监管系保护健康应有之举

■ 刘天放
 

3月11日,国家烟草专卖局发布关于《电子烟管理办法》将于2022年5月1日施行的公告,明确了电子烟等新型烟草制品的监管细则。同时,公开征求对《电子烟》国家标准(二次征求意见稿)的意见,口味明确仅限烟草风味。受此消息影响,品牌龙头股价暴跌36%。

近年来,各国政府已经意识到电子烟对人民健康的危害,全球开始加强对电子烟的监管,中国就是其中之一。2021年11月26日,国务院决定对《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实施条例》作出修改,增加一条,作为第六十五条:“电子烟等新型烟草制品参照本条例卷烟的有关规定执行。”该条例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毫无疑问,将电子烟等新型烟草制品参照卷烟的有关规定执行,有助于推进电子烟监管法治化,同时增强电子烟监管效能,意味着今后电子烟也将持牌专卖,生产、批发、零售业务经销商都必须要申请领取烟草专卖许可证。而本次,《电子烟管理办法》正式出台并将在一个半月后实施,更是对电子烟的加码监管。

以前,对电子烟企业的监管过于宽松。而《电子烟管理办法》不仅增加了新上市企业的难度,还增加了“禁止举办各种形式推介电子烟产品的展会、论坛、博览会等;电子烟产品、雾化物、电子烟用烟碱等的运输”。而更大一招是:电子烟口味将进一步受限,这被视为击中了电子烟企业的痛处。

总之,对电子烟加码监管,是保护健康应有之举,对电子烟监控,一刻都不能放松。“雾化”的电子烟确实害人不浅,而且,电子烟目前还在不断改变面目害人。近段时间警方连续打击的藏毒“上头电子烟”,可能是更大的“潜在杀手”,对此,必须加以重视。希望监管部门主动作为,严格落实《电子烟管理办法》,织密防护网,让更多人免受电子烟侵害。

 
3上一篇  下一篇4  
 
   
   
   
地址:中国·安徽省合肥市黄山路599号 皖ICP备10200519号-2
所有内容为安徽市场星报社版权所有.未经许可,不得转载或镜像
Copyright® 2007-2021 安徽市场星报社网络部 All Rights Reserved(最佳分辨率1024×768)
广告垂询电话:0551-62815807 新闻热线:0551-62620110 网络部:0551-62636377 发行部电话:0551-62813115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