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2日公布《互联网弹窗信息推送服务管理规定(征求意见稿)》,并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征求意见稿明确,弹窗推送广告信息,必须进行内容合规审查,不得违反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应当具有可识别性,显著标明“广告”,明示用户;确保弹窗广告一键关闭。不得以弹窗信息推送方式呈现恶意引流跳转的第三方链接、二维码等信息;不得通过弹窗信息推送服务诱导用户点击,实施流量造假、流量劫持。(3月3日新华网)
打开一些手机APP,便会遭遇弹窗广告,想关闭却找不到按钮,有些弹窗点击查看后,却跳转到了广告页面;在某款游戏短视频APP上浏览视频,不小心点击广告页面后竟被下载了多个游戏APP;注册某影视APP,如果没有充值会员,刷剧时总会弹出要求分享的页面。特别是,部分弹窗广告仍然存在色情、赌博、暴力甚至诱导自杀等违法信息,成为增加安全风险、严重影响青少年身心健康的网络“毒窗”。基于此,国家网信办出台新规,专项治理“弹窗推送”,如确保弹窗广告一键关闭等。
不可否认,大部分消费者深受弹窗广告困扰,弹窗广告存在内容以及形式等多种问题。问卷调查结果显示,有58%的消费者表示经常遇到购物广告,其次是游戏广告、影视广告。
不管是购买弹窗广告服务的商户,还是提供恶意弹窗广告服务的平台、传播低俗弹窗广告的软件,均违反了《广告法》相关规定,必须共同承担违法责任。
治理弹窗广告,须依法精准“清窗”。事实上,通过立法与多种技术手段、配套措施多管齐下,根治弹窗广告乱象,并非是不可为之事。首先,规范和治理任性弹窗广告,应成为网络平台一项法定义务,以此遏制平台的利益冲动,切断蛰伏在弹窗广告之上的利益链。同时,应制订信息产业经营和服务“行业标准”,明确网络平台的服务项目和服务质量,尤其是要明确技术标准,确保用户不被任性弹窗广告骚扰。再者,用户要增强维权意识,发现违规弹窗广告信息,应及时向有关部门举报,不能一删了事。此外,相关部门应明确监管责任,加大执法力度,提高违法者违法成本,提高行政法规对恶意弹窗广告的处罚力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