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报讯 日前,安徽省市场监管局、省发展改革委联合向涉企收费主体发布提醒告诫书,进一步规范涉企收费行为,创建一流营商环境。
告诫书提醒,全省各涉企收费主体要严格执行收费公示制度,在收费场所醒目位置公示收费项目、标准、依据、范围、对象、服务内容、减免规定以及监督电话等内容,不得收取未予标明的费用。对属于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和政府指导价、政府定价的经营服务性收费项目作出明确要求,不得继续收取已明令取消、停止执行的收费项目。属于市场调节价的经营服务性收费项目,应遵循公平、合法和诚实信用的原则自主定价,并根据经营条件建立健全内部价格管理制度。
告诫书明确禁止5类不正当收费行为:行业协会商会强制入会和强制收费,利用法定职责和行政机关委托、授权事项违规收费,通过职业资格认定违规收费,通过评比达标表彰活动收费;中介机构借助行政资源和垄断性以及利用电子政务平台违规收费,在行政审批、补贴申领等过程中捆绑服务、强制收费;商业银行对明令取消、暂停或者减免的收费项目继续收费,利用开展中间业务弹制服务、只收费不服务或者少服务,利用贷款优势地位捆绑服务并强制收费或者转嫁抵押登记费、押品评估费等;机场、港口、铁路、公路等交通物流领域涉企收费主体有不执行政府指导价、政府定价、不按规定明码标价、不执行减免优惠政策、对明令取消的收费项目继续收费以及价格欺诈等行为;对非电网直接供电用户,供电主体在电费中加收其他费用,以电费为基数加收服务类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