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安徽省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厅、安徽省高级人民法院下发《关于表彰全省法院系统先进集体和先进工作者的决定》,宁国市法院被授予“全省法院系统先进集体”荣誉称号,汪严冰同志荣获“全省法院系统先进工作者”荣誉称号。据悉,宁国市法院先后被评为全国“节约型公共机构示范单位”、安徽省文明单位、全国“青少年维权岗”、全省法院党建先进集体、全省执行工作先进法院、全省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改革示范法院、审判管理“规范化、信息化、科学化”活动先进集体、信息工作先进单位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