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省统计局了解到,2021年人口调查数据显示,我省常住人口为6113万人,比2020年人口普查时增加10万人,增长0.16%,我省常住人口增量和增速均创“十三五”以来新低。据悉,2021年,我省常住人口总量略有增长,增速持续放缓,老龄化程度进一步加深,城镇化水平稳步提高,人口回流对稳定常住人口数量的作用显现。
增量和增速均创“十三五”以来新低
2021年人口调查数据显示,我省常住人口为6113万人,比2020年人口普查时增加10万人,增长0.16%,我省常住人口增量和增速均创“十三五”以来新低。
记者获悉,近年来,我省人口增长稳中趋缓,2015年至2021年,常住人口每年增加14万人、22万人、24万人、19万人、16万人、11万人、10万人,分别增长0.23%、0.37%、0.40%、0.31%、0.26%、0.18%、0.16%。
去年65岁及以上人口占15.44%
数据显示,2021年末,全省0~15岁人口为1218万人,占全省人口的19.92%;16~59岁人口为3749万人,占61.33%;60岁及以上人口为1146万人,占18.75%,其中,65岁及以上人口为944万人,占15.44%。与2020年相比,0~15岁人口减少29万人,16~59岁人口增加40万人,60岁及以上人口减少1万人,65岁及以上人口增加28万人。65岁及以上人口比重比2020年上升0.43个百分点,老龄化程度进一步加深。
相关负责人分析,16~59岁劳动年龄人口增加主要是因1961年出生人口较少所致,根据我省人口年龄结构推算,未来一段时期,劳动年龄人口数量和比重仍将延续之前的下降趋势。
城镇常住人口比前年末增加71万人
随着我省城镇区域扩张、乡村人口流入城镇,加之,人口从省外回流至省内城镇地区,加速了我省常住人口城镇化进程,2021年末,我省城镇常住人口3631万人,比2020年末增加71万人;乡村常住人口2482万人,减少61万人。常住人口城镇化率为59.39%,比2020年末提高1.06个百分点,增速快于全国0.23个百分点,居中部第2位,长三角第1位。
人口回流成常住人口增长主因
从中部六省看,2021年,我省常住人口增量居第2位,中部六省除湖北和我省以外,常住人口均呈现负增长。在人口出生率持续下降和死亡率上升的大背景下,人口的自然增长对常住人口增长的贡献持续减弱,人口流动对各省常住人口增长起到越来越重要的作用,2020年人口普查时我省人口回流2万人,2021年增加到9.7万人,对常住人口增长贡献率由18%上升为9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