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将大力增加保障性租赁住房供给,着力解决新市民和青年的住房困难问题。27日,在国新办新闻发布会上,住建部部长王蒙徽表示,力争全年建设筹集保障性租赁住房240万套(间),新筹集公租房10万套,棚户区改造120万套,并且将加快推进长租房市场建设。(2月27日《中国青年报》)
不可否认,进城务工人员、刚毕业大学生等新市民、青年租房难,租房贵,是个现实问题,除了公租房等保障性租赁住房建设滞后之外,也与房屋租赁市场发展无序、管理缺位有关。因此,解决新市民、青年租房难等问题,应从法律规范和制度保障入手,一方面,规范房屋租赁市场,对房租价格进行强有力的管理和约束,另一方面,进一步推动保障性租赁住房建设,让新市民、青年分享住房保障的“福利蛋糕”。
事实上,早在2019年底,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就已部署在沈阳、合肥、福州、济南、长沙等13个城市开展试点,重点发展面向新市民的小户型、低租金保障性租赁住房(原政策性租赁住房)。试点城市积极探索政府给政策、银行给支持、多主体参与的可持续商业运作模式,形成了一批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
据相关报道,在政策推动下,2021年,40个城市计划2021年筹集建设93万套保障性租赁住房。保障性租赁住房坚持小户型、低租金,既能够适应新市民、青年的承受能力,也能够满足他们的基本租住需求;主要利用存量土地和房屋建设,建在城区、产业园区及周边、交通便利区域等,可以促进职住平衡,能够帮助新市民、青年等缓解阶段性住房困难,为他们在城市安居乐业提供基本住房保障,有利于推进以人为核心的新型城镇化,激励新市民、青年在城市创优争先、敬业奉献。
租房有保障,新市民和青年更有奋斗力量。各地在加大保障房建设和供应的基础上,要制订一个操作性强的分配细则,明确申报、资格审查、发放、后期管理等各项程序及租金标准,并进行跟踪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