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部门发文推进医疗机构检查检验结果互认
新华社北京2月23日电(记者 彭韵佳 董瑞丰) 日前,国家卫生健康委、国家医保局、国家中医药局、中央军委后勤保障部卫生局联合印发《医疗机构检查检验结果互认管理办法》,推动实现不同医疗机构间的检查检验结果互认。办法将于2022年3月1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