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宁国市法院第一法庭内,申请人与被执行人通过“云上法庭”系统在和解协议上签字,一起买卖合同纠纷案件成功执结,65万元执行款顺利到账。
浙江省某餐饮品牌经营者郑某与宁国市某企业签订产品销售合同,郑某依约向该企业交纳保证金。合同到期后,该企业却以各种理由拒不退还保证金,郑某向宁国市法院提起诉讼,法院依法判决该企业返还郑某全部保证金,并支付利息。判决生效后,该企业始终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郑某遂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执行过程中,承办法官线上线下对被执行人财产进行了查找,发现其名下并无可供执行财产。为打破僵局,承办法官一方面努力寻找被执行人财产线索,一方面积极与双方当事人沟通、协调。在承办法官的不懈努力下,2月15日元宵节当天,郑某来电表示,若被执行人一次性支付65万元即可了结本案。见郑某有和解意向,承办法官决定趁热打铁,立即组织双方当事人进行协商。经过释法明理,被执行人也同意一次性支付65万元,与郑某达成和解。
因郑某身处浙江,受疫情影响无法到庭,承办法官制作好执行和解协议后,利用法院“云上法庭”系统组织双方当事人签字,同时督促被执行人尽快缴纳执行款,该案得以圆满执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