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报讯 为加快重点交通项目建设进度,推动交通领域投资平稳较快增长,省交通运输厅、省发改委联合发文加快推进公路水运项目前期工作有关事项。
我省将优化审批程序。对纳入经依法依规批准规划的公路水运项目,以规划代立项,可直接审批可研。对拟引进社会资本投资的经营性高速公路项目,省级投资主管部门可根据地方申请,先期将可研批复给相应设区市投资主管部门,待选定投资人并明确项目法人后履行相关变更手续。在跨区域项目衔接方面,项目推进责任主体在开展跨区域、跨投资主体项目的路线方案研究中,将加强沟通对接,依据规划总体布局,深化影响因素分析,合理确定路线方案。其中,对省际高速公路,项目推进责任主体应加强省际接点路线方案研究和省际沟通,充分论证并提出省际衔接的建议方案报省交通运输厅。
我省将加大资金支持力度。坚持“资金跟着项目走”,加大财政资金支持力度,积极争取中央车购税、各级财政资金补助,统筹安排地方政府专项债券支持公路水运项目建设。研究修订“十四五”普通国省道建设项目省级补助政策,加大航道建设等公益性项目资金补助力度。充分利用国际金融组织和外国政府贷款,争取商业银行和国家开发银行等政策性银行加大对符合条件的公路水运项目信贷支持力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