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昨日合肥市公安局交警支队举行的新闻通气会上了解到,为进一步加强违规电动三、四轮车管理,根据该市《关于加强违规电动三轮四轮车管理的通告》要求,合肥交警部门将于2月18日起在合肥市区范围开展违规电动三、四轮车登记备案、部分道路禁行管理及相关执法工作。
即日起可免费办理备案登记
根据合肥市政府违规电动三、四轮车管理工作部署,自2022年2月18日至3月31日,全市范围内将开展违规电动三、四轮车集中备案登记工作,逾期不再进行备案登记。自2022年4月起,合肥市违规电动三、四轮车全面进入规范化阶段,实现违规电动三、四轮车“不增新量、消化存量、限行限载”,城市品质进一步提升。
本次备案登记的对象为:未经工信部许可生产,未列入《道路机动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公告》,性能不符合机动车安全技术标准,使用电力驱动用于载客或者载货的三、四轮车辆。备案登记依托互联网技术,搭建合肥市违规电动三、四轮电动车备案登记系统,到指定备案登记点办理登记,并领取备案登记标志。
合肥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安全教育学校校长梁越琪介绍,本次违规电动三、四轮车备案登记将依据“免费办、就近办”的原则,前期将在全市范围内设置38处备案登记点。其中,瑶海区7个、蜀山区9个(含政务区4个)、包河区5个、庐阳区5个、新站区3个、经开区3个、高新区3个、滨湖科学城3个。违规三、四轮车辆车主或管理人可选择就近备案登记点办理备案登记并领取、安装备案登记标志。后期结合市场分布及管理实际,将设置流动点,进一步方便办理备案登记。
违规电动三、四轮车的备案登记时,需车主携带本人身份证明及在用的电动三、四轮车辆前往备案登记点申请备案。登记点工作人员核对车主身份信息和车辆后,进入小程序“电动自行车登记”系统“低速电动车”模块。
登记点工作人员负责录入以下信息:车辆品牌、车架号、电机号等;车主姓名、身份证明号码、家庭住址等;现场拍摄车辆合格证、发票、左后侧45度照片、车架号、车主身份证明等。随后系统将生成“合肥市违规电动三四轮车备案登记证”,工作人员发放备案登记标志、在车辆左侧指定位置打刻字符“YBA”(已备案)。
多条路段全时段禁止通行
自2022年2月18日零时起,合肥市区违规电动三、四轮车在市区范围上道路行驶的,需遵守相关通行规则。
其中,合肥市高架桥(含高架桥连接部)及上跨式立交桥面,下穿桥及隧道;一环路全段、二环路全段;主干道,包含长江路(西二环至马鞍山路段)、长江东大街(马鞍山路至东二环段)、徽州大道(淮河路至南二环段)、金寨路(屯溪路至安庆路段)、方兴大道(上海路至徽州大道段)、包河大道(紫云路至环湖大道段)、中山路(上海路至包河大道段)、潜山路(习友路至黄山路段)、怀宁路(习友路至黄山路段)、休宁路(怀宁路至潜山路段)、阜阳路(北一环至淮河路段)、寿春路(蒙城路至环城东路段)、黄山路(宁国路至玉兰大道段),为全时段禁止违规电动三、四轮车通行道路,违规车辆需通过禁行道路路口的,可以借道穿行。
驾驶违规车辆违规载人载物将罚200元
与此同时,根据《合肥市道路交通安全条例》,违规三、四轮车设计最高时速、空车质量、外形尺寸以及其他车辆要素既不符合非机动车产品国家标准,又不符合机动车产品国家标准,属非标准车,按照非标准车通行规则通行。
违规电动三、四轮车辆在允许通行的道路及时段内上道路行驶时,有辅道的,在辅道内靠右侧通行;未专门设置辅道的,靠道路右侧通行。载货电动三、四轮车不得用于载人,载货尺寸不得超过车身。
对违反禁行规定、违反规定载货及载人的,由公安机关道路交通管理部门依法对交通违法进行处罚,涉及其他交通违法的一并处罚。其中,驾驶违规电动三轮车四轮车违反禁行规定的,处警告或20元罚款、不记分并可扣留车辆;驾驶违规电动三轮车四轮车违反规定载人、载物的,处200元罚款、不记分并可扣留车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