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根据天眼查信息显示,韩国衣恋集团在中国的注册公司衣念(上海)时装贸易有限公司因以次充好被罚。该批次羽绒服成本价为75元/件,专柜标价却高达1598元/件,吊牌溢价竟高达20倍。对此,北京市西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对其处以罚款14382元。(2月10日《中国基金报》)
公众不是服装专家,仅凭公众的眼睛是无法判定服装是否物有所值。标价1598元的羽绒服,恐怕公众再好的想象力也不会想到成本只有75元。75元的成本,又如何能与1598元价格相匹配?西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对衣念(上海)时装贸易有限公司依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56条以次充好进行处罚,着实为消费者出了一口恶气。
现在虽然是市场经济,商品的价格也不能任由经营者天马行空似地漫天标价:《价格法》规定:“经营者定价,应当遵循公平、合法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经营者定价的基本依据是生产经营成本和市场供求状况”。可以说羽绒服吊牌溢价竟高达20倍,不仅违反了《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也违反了《价格法》。衣念(上海)时装贸易有限公司被监管部门处罚一点都不冤! 公众不是专家,但是在使用过程中能够感受到商品是否物有所值。古希腊有一句谚语:法律不保护躺在权利上睡觉的人。为此,公众当感到物品是以次充好时不要自认倒霉,要勇敢地拿起法律武器维权或举报,要最大限度地压缩以次充好商品存在的空间;监管部门更要主动出击,以零容忍的态度,最大限度地维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