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包裹快递单上有“二维码广告”吗?现在很多快递单上有一个二维码,旁边印有“先别拆!抽华为手机”“先别撕!你有2瓶洗手液待领取”等等。这些广告大多印在快递面单收寄信息的下方,同时印有二维码,与包裹信息“融为一体”,占整个快递面单大约五分之一的位置。(1月19日《中国消费者报》)
这些二维码以“抽华为手机”“你有2瓶洗手液待领取”等吸引用户扫码,但扫进去可能是其他APP、理财产品的推送。各大电商平台认为,快递面单广告来自快递公司。而各大快递公司却反映,初始快递单都是空白的,没有任何广告,快递面单上的广告是在卖家打印环节产生的,所以问题在电商平台或卖家,与快递公司无关。但广告印制的位置是在快递公司提供的快递面单上,如果没有快递公司允许并且提供这样的广告位,这些广告又怎么能出现在印有快递公司logo的快递面单上呢?显然,快递公司难以撇清与自己的干系。
而且,由于广告印在快递单上,融为一体,消费者往往误认为是快递公司附加在快件上的“福利”,因此有更多的诱惑性。而由于广告“隐藏”在二维码里,也容易引发消费者的好奇心,激起扫码冲动。
实际上,除了误导消费者,快递面单上的广告还涉嫌违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规定,消费者享有个人信息依法得到保护的权利,未经消费者同意或者请求,或者消费者明确表示拒绝的,不得向其发送商业性信息。快递面单广告是一种点对点投递给消费者的商业性信息,没有经过消费者同意,在快递面单上打广告,侵犯了消费者知情权和个人信息保护权,侵扰了消费者生活的安宁。
现在几乎每个快递单上,都有这样一个二维码。由于“宣传与实际不一致”,有关方面一直都在提示“千万别信”,但这显然不够。除了快递公司有义务、有责任在为消费者提供包裹运输服务过程中加强管理,未经消费者同意不得推送广告,以切实保障消费者的合法权益,相关监管部门更应负起监管责任。无论如何,快递面单上的这个“广告阵地”,不是法外之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