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从考了××证,挣得比以前多很多,快测一测你能报考吗?”对于这样的网络广告,相信人们并不陌生,同样的话术,将其中的“××”换成主推的内容,就成了一条有针对性的广告。最近,家庭教育指导师就成为了网络推广的新宠,但一些培训机构存在借由法律施行夸大宣传甚至变质操作等情况。(1月11日《法治日报》)
今年1月1日起,家庭教育促进法正式施行,家庭教育由传统“家事”上升为重要“国事”,进一步带火了家庭教育指导师。“家庭教育指导师,未来五年的‘金饭碗’”“前景大好的家庭教育指导师,你还在等什么”,类似广告宣传铺天盖地。一些培训机构言之凿凿,家庭教育指导师“零门槛、易通过、收入高”。参加培训者不需要拥有教育专业学习背景,对学历也没有要求,只要能使用电脑线上学习。如果时间精力有限,甚至不用学习具体内容,也能靠押题通过考试。
家庭教育指导是一门技术活,需要具备教育学、应用心理学、家庭社会学等综合知识。难以想象,一个零基础出身、靠背题过关的所谓“家庭教育指导师”,如何能够传授给家长育儿的经验和方法?其结果必然是,“以其昏昏,使人昭昭”。家庭教育促进法的施行无疑会给家庭教育指导师带来一定的“职业红利”,但培训机构不能将其异化为“一本万利”,大肆进行注水式、走过场的培训,拉低家庭教育指导师队伍的素质。
此外,家庭教育指导不能一味交给市场,也应做大公共服务蛋糕。《家庭教育促进法》对此有明确要求: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制定家庭教育工作专项规划,将家庭教育指导服务纳入城乡公共服务体系。图书馆、博物馆、青少年宫等公共文化服务机构和爱国主义教育基地每年应当定期开展公益性家庭教育宣传、家庭教育指导服务和实践活动;中小学校、幼儿园可以建立家长学校,促进家庭与学校共同教育。相关部门和机构应各司其职,协同推进,让家庭教育指导更多体现公益,而非只是生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