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死亡证明”岂能网上随便买卖
要接纳遗憾, 也要坚信自己珍贵
抓住现在去努力 就是对未来最好的交待
倡导就地过年,义乌开了好头
持阴性证明住院,不应一刀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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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死亡证明”岂能网上随便买卖

■  钱夙伟
顺藤摸瓜 ■ 王恒/漫画
 

280元一张“居民死亡医学证明”,120元一张“火化证明”,450元一张“病危、病重通知书”,检查报告单、诊断证明书、住院证明书更是按张收费,一两百元搞定……近日,新华每日电讯记者调查发现,在部分平台,只要花上几百元,就能轻松买到“私人订制”的伪造重要文书,甚至有卖家表示“全国哪里都能开、各地公章都能盖”,令人不寒而栗。(1月6日《新华每日电讯》)

除了“死亡证明”,其他重要文书也在销售范围之内,比如“可以制作全国各类医院开具的疾病证明”。只要提供患者身份、就医医院等信息,即可获得“病危通知书”,“还可以一并出具住院证明、检验报告单、诊断证明书等‘一条龙套餐’。”甚至有商家表示,全国各地的“火化证明”也都能够提供。

伪造证明“用途广泛”,比如上网骗筹款,骗保骗继承权,逃避刑责。专家认为,在骗保、骗取继承权、私人纠纷等事件中,普通民众很难鉴别文书的真假,伪造文书者很可能骗取不正当利益,甚至逃避相关责任,性质十分恶劣。通过网络买卖伪造的“死亡证明”等重要文书,严重破坏了社会诚信,助长违法犯罪,给社会带来不可测的风险,应彻底铲除“暗黑文书市场”。

无疑,于商家,涉嫌伪造、编造、买卖国家机关公文、证件、印章罪;于买家,购置假文书的行为本身涉嫌购买国家机关公文、印章罪。而网上并非法外之地。电子商务法明确规定,不得销售或者提供法律、行政法规禁止交易的商品或者服务,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发现平台内的商品或者服务信息存在违法违规情形的,应当依法采取必要的处置措施,并向有关主管部门报告,否则将与经营者承担连带责任。但现在看来,这些规定显然并没有落到实处。

有专家建议,倒逼平台“守土有责”才能对此类问题形成长效、动态监管。而监管部门更要加强监管,切实加强资质管理,建立违法黑名单制度,同时监督商家对消费者购买行为进行实名记录。显然,治理网上“暗黑文书市场”乱象,监管部门应该切实负起责任。而在有关部门坚决打击、平台履行监管责任的同时,个人也要提高防范意识,避免掉进“假文书”的陷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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