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安徽省不断引导社会组织建立健全诚信自律建设,加强组织领导,规范工作细节,着重在社会组织信用信息采集、强化信用监督等方面下功夫,鼓励引导社会组织实现自我约束、自我管理、自我规范,提高社会公信力。
一是畅通数据传输。将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双公示”纳入年度重点工作,自2021年1月1日起,“安徽社会组织信息平台”与“信用安徽”平台顺利实现数据对接回传、双向互通。
二是实施动态管理。在“安徽社会组织信息平台”中专门设立“活动异常名录”和“严重违法失信名单”模块,录入权限下放到市级,要求各市社会组织管理局及时更新两个名单,实施动态管理。
三是推广告知承诺。会同相关部门印发《关于推进行业协会商会诚信自律建设工作的实施意见》,将社会组织信用信息建设情况纳入全省民政“十四五”规划。
四是坚持上下联动。蚌埠市在全省率先发布首个市级《社会组织信用评价基础指标》,明确了价值观、治理能力、财务健康度和社会责任等4大类基础指标和42小类专项指标,为政府监管、第三方机构信用评价和社会组织自身标准化建设提供参考依据。
五是推动部门协作。安徽省民政厅正在联合省发改委、省教育厅、省人社厅、省税务局等相关部门,在全省开展“诚信点赞安徽”首届安徽省信用故事大赛活动,通过演讲、征文、微电影等形式,宣传我省社会组织诚信故事,传播诚信风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