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报讯 12月22日,记者获悉,合肥市蜀山区人民检察院以涉嫌盗窃罪批准逮捕犯罪嫌疑人王某。
王某系盗窃前科人员,2021年6月10日刑满释放后,不思悔改,又起了盗窃他人财物的念头。决定实施盗窃后,王某通过手机搜索,将盗窃地点定在了合肥市某写字楼。
2021年10月28日,王某换乘多辆交通工具,从武汉、六安辗转来到合肥,伺机盗窃。当天半夜,王某从某公司仓库内,将一箱未拆封的6瓶茅台酒和另外2瓶散装茅台酒偷走。得手后,王某连夜换乘多辆交通工具返回武汉。次日,王某将偷来的8瓶茅台酒以20000元的价格,卖给了网上收酒的人。10月31日,王某便带着亲属前往厦门旅游。经该公司报警,公安机关在厦门将王某抓获归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