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丽乡村展开丰收画卷
图说
法治
服务
医卫
中共中央 国务院印发《知识产权强国建设纲要(2021-2035年)》
环球
3上一篇  下一篇4 2021年9月23日 放大 缩小 默认        
上一期  下一期
返回版面 版面导航

中共中央 国务院印发《知识产权强国建设纲要(2021-2035年)》

 

近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了《知识产权强国建设纲要(2021-2035年)》,并发出通知,要求各地区各部门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纲要》指出,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法治保障,严格保护”“改革驱动,质量引领”“聚焦重点,统筹协调”“科学治理,合作共赢”为工作原则,到2025年,知识产权强国建设取得明显成效,知识产权保护更加严格,社会满意度达到并保持较高水平,知识产权市场价值进一步凸显,品牌竞争力大幅提升,专利密集型产业增加值占GDP比重达到13%,版权产业增加值占GDP比重达到7.5%,知识产权使用费年进出口总额达到3500亿元,每万人口高价值发明专利拥有量达到12件。

到2035年,我国知识产权综合竞争力跻身世界前列,知识产权制度系统完备,知识产权促进创新创业蓬勃发展,全社会知识产权文化自觉基本形成,全方位、多层次参与知识产权全球治理的国际合作格局基本形成,中国特色、世界水平的知识产权强国基本建成。

《纲要》就“建设面向社会主义现代化的知识产权制度”“建设支撑国际一流营商环境的知识产权保护体系”“建设激励创新发展的知识产权市场运行机制”“建设便民利民的知识产权公共服务体系”“建设促进知识产权高质量发展的人文社会环境”“深度参与全球知识产权治理”等明确了具体任务措施。

《纲要》强调,要全面加强党对知识产权强国建设工作的领导,完善中央和地方财政投入保障制度,加强考核评估。在对党政领导干部和国有企业领导班子考核中,注重考核知识产权相关工作成效。地方各级政府要加大督查考核工作力度,将知识产权强国建设工作纳入督查考核范围。         ■据央视《新闻联播》

 
3上一篇  下一篇4  
 
   
   
   
地址:中国·安徽省合肥市黄山路599号 皖ICP备10200519号-2
所有内容为安徽市场星报社版权所有.未经许可,不得转载或镜像
Copyright® 2007-2021 安徽市场星报社网络部 All Rights Reserved(最佳分辨率1024×768)
广告垂询电话:0551-62815807 新闻热线:0551-62620110 网络部:0551-62636377 发行部电话:0551-62813115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