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跨境理财通”要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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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跨境理财通”要来了!
谁可以买?能买多少?
■ 杨晓春
 

日前,《粤港澳大湾区“跨境理财通”业务试点实施细则》(简称《细则》)正式发布,10月10日正式生效。《细则》中提到要对“跨境理财通”业务进行额度管理,这是基于什么考量?具体应该如何实施?  

人民银行广州分行副行长苏赟表示,考虑到前期已有长期在大湾区工作生活的港澳居民在内地购买理财产品,以近年来内地9市银行存续理财产品余额为参照,秉承试点初期稳健起步、风险可控的原则,将“南向通”和“北向通”总额度暂定各1500亿元人民币。也就是说,港澳个人购买内地理财产品资金净流入额不超过1500亿元,大湾区内地个人购买港澳理财产品资金净流出额也不超过1500亿元。这两个1500亿都是一个“资金流动净额”的概念。拿“北向通”举例,港澳投资者既会汇入资金用于购买理财产品,也可能赎回产品后汇出资金,那么市场上“北向通”业务的资金流动规模会有一个动态变化,但这个流入净额只要在1500亿元净额上限内,投资者都可循环使用。另外,为体现试点政策的普惠性,让更多的投资者参与业务,享受政策红利,《细则》还设定了单个投资者额度,目前暂定为100万元,这也是资金流动净额的概念。预计1个月后,香港、澳门和广东省内九市居民将可正式跨境投资粤港澳大湾区内银行销售的理财产品。

“北向通”投资产品范围方面:原非保本净值化产品明确为固定收益类、权益类公募理财产品。具体包括(一)内地理财公司(包括银行理财子公司和外方控股的合资理财公司)按照理财业务相关管理办法发行,并经发行人和内地代销银行评定为“一级”至“三级”风险的非保本净值化等级的固定收益类、权益类公募理财产品(现金管理类理财产品除外);(二)经内地公募基金管理人和内地代销银行评定为“R1”至“R3”风险等级的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

香港金管局副总裁刘应彬表示,实施细则将在一个月后正式生效,估计银行最快可在10~11月陆续开展理财通业务。

香港财政司司长陈茂波表示,跨境理财通将为大湾区内居民拓宽跨境投资的渠道,增加资产配置的选项,并为金融和相关行业开展更广阔的市场和带来庞大商机。这举措将吸引更多国际金融机构立足香港,以拓展内地业务,并进一步强化香港作为资金进出内地重要桥梁的角色,以及全球离岸人民币业务枢纽和国际资产管理中心的地位。

香港金管局期望跨境理财通能为两地金融业开辟更广阔的市场,同时便利跨境投资,为大湾区居民提供更多理财产品的选择,进一步促进人民币跨境流动和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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