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日,记者从西安市公安局地铁分局获悉,警方已介入处理西安地铁内女乘客被保安拖拽下车一事。西安地铁方面也回应澎湃新闻称,“涉事方报警了”。(9月1日澎湃新闻)
涉事女乘客被身穿地铁安保服的工作人员强行拖拽出车厢,致该女子身体大面积裸露,个人物品散落一地。这一幕被现场乘客拍摄成了视频,在网络上疯传,引发网友热议。据西安地铁运营分公司称,涉事女乘客与其他乘客发生口角,其不停辱骂身边乘客并产生肢体冲突,严重影响乘车秩序。为确保地铁行车安全,车站工作人员才会试图将她带离车厢。
如果西安地铁的回复属实,涉事女乘客扰乱地铁秩序,那她的行为就涉嫌违法。
但问题在于,西安地铁方面的安保人员只是一般的工作人员,不是警察,他们没有对涉事乘客强行带离现场的权力。在对引发突发性事件、严重危害社会治安秩序的行为人进行劝离无效后,采取强行驱散、强行带离现场的行政强制措施,是法律赋予公安机关的权力,西安地铁安保人员显然没有这样的权力,而地铁安保人员却对涉事女乘客强行带离现场,逾越了权力边界,是一种“越俎代庖”。而就算是警方到场,面对此种情形,也要谨慎动用警权,比如被执法对象穿着较少,又是在公共场所,处置时就要更为谨慎、审慎,比如要避免因为强行带离造成女子隐私暴露。
在这起事件中,地铁安保人员正确的做法应该是及时报警,交由公安机关处置。地铁安保人员遇到此类事件,应该有的是劝阻等行为,而不能“强行拖拽”。
这一事件处置得当,本可能成为不文明现象的“负面样本”警示社会,而涉事地铁安保人员处置不当,让事件“反转”,成了“负面样本”,给公共场所管理者敲响了警钟。
地铁女乘客被保安拖拽,是谁在逾越“行为边界”?个人有“行为边界”,不能逾界,公共场所管理者也有“行为边界”,同样不能逾界,首先要划清各自的“行为边界”,还要各自守好自己的“行为边界”,对逾界者也要依法依规予以相应惩治,这样才能保护好每个人的切身权益,才能维护好公共秩序、法治秩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