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部署实施《执业药师注册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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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高注册审批效率,落实“全程网办”和“即来即办”
安徽部署实施《执业药师注册管理办法》

■石跃新 记者 王玮伟
 

日前,安徽省药监局转发国家药监局关于印发执业药师注册管理办法的通知,并从四个方面对贯彻实施《执业药师注册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作出具体安排部署。

提高认识 加强组织领导

省药监局指出,执业药师注册是国家行政许可事项,执业药师注册制度是我国一项重要的药品监管制度。《办法》是《行政许可法》关于执业药师注册的具体实现与要求,是《药品管理法》立法精神的延伸。各单位要提高政治站位,深刻领悟“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的执政理念,充分认识到执业药师在药品质量管理和保障公众用药安全有效中的专业价值和积极作用;要加强组织领导,明确工作职责和任务要求,采取切实有效措施,确保执业药师注册及监督管理各项工作落实到位。

深入学习 加强宣传培训

《办法》共七章41条,进一步完善了执业药师注册制度,明确了执业药师注册条件和内容、注册程序、注册变更和延续、岗位职责和权利义务、监督管理等要求。省药监局要求,各单位要深入学习《办法》,掌握其主要精神、重要意义、主要内容和工作要求,提高执业药师注册业务水平和监管能力。同时,各单位要统筹领导,积极开展有针对性的宣传和培训,营造良好氛围,督促执业药师加强对《办法》的学习,准确理解并自觉遵守《办法》的各项规定,加强药品质量管理,扎实开展药学服务工作,积极参加继续教育学习,提高自身专业能力与水平,保障公众用药安全有效。

优化流程 规范审批服务

《办法》对注册申报材料和流程提出了具体要求,如健康证明改由个人承诺和单位证实、对申报材料形式不再作强制要求、减少变更注册和延续注册申请材料,凡是通过法定证照、书面告知承诺、政府部门内部核查或者部门间核查、网络核验等能够办理的,不得要求额外提供证明材料等,对执业药师注册审批工作提出了更高的要求。省药监局要求,各单位按照《办法》的要求,进一步优化审批流程,及时调整办事指南,落实好“全程网办”和“即来即办”,持续开展“全省通办”,提高执业药师注册审批效率和服务水平。

强化监督 加强日常监管

《办法》明确了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监督管理职责与要求。省药监局强调,各单位要落实《办法》的监督管理职责和要求,强化执业药师注册监督检查,加强执业药师日常执业活动监管,严厉查处执业药师“挂证”、违规执业等违法违规行为,切实提高执业药师管理水平,发挥执业药师作用,保障药品安全。各单位要继续按照《安徽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安徽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加强执业药师注册工作的通知》(皖药监人秘〔2020〕117号)要求,加强与卫生健康部门沟通协调,鼓励医疗机构已取得执业药师资格但未注册的执业药师注册到本单位,提高执业药师注册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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