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新华社电(记者 陈诺) 毒资转入“毒友”账户,再通过“小额多笔”方式转回,贩毒团伙成员用这样的方法隐瞒非法所得,躲避警方侦查。记者日前从安徽省合肥市公安局了解到,当地警方从一条吸贩毒线索入手,成功侦破全省首例贩毒“自洗钱”案件。
目前,合肥市蜀山区人民法院对该案进行一审宣判。费某因犯贩卖毒品罪、洗钱罪被判处有期徒刑5年6个月,并处罚金2万元;程某某因犯洗钱罪,被判处拘役5个月,缓刑8个月,并处罚金3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