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炒作“错版货币” 交易流通中的人民币 违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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炒作“错版货币” 交易流通中的人民币 违法!

 

人民币作为国家法定货币,具有很高的权威性。买卖流通人民币、炒作错版币等行为,都属于违法行为。8月23日,为规范人民币纸硬币(下称“人民币”)及相关商品买卖行为,加大监管力度,中国人民银行、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国家外汇管理局联合发布《关于人民币买卖及相关管理规定的征求意见稿》(下称《征求意见稿》),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征求意见稿》明确买卖范围。即:人民币纪念币、停止流通的人民币、“装帧流通人民币审批”取消前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的人民币装帧品可以买卖,除普通纪念币以外的流通人民币(下称“流通中的人民币”)不得买卖。

其中,纪念币是指中国人民银行限量发行的,具有特定主题的人民币,包括普通纪念币和贵金属纪念币。普通纪念币包括纪念硬币和纪念钞。

央行指出,除上述品种外,其他品种的人民币无论是否经过装帧,均不得以任何形式买卖,包括以搭售、在买卖装帧包装同时按面值兑换人民币等方式变相买卖。这意味着,买卖流通中的人民币属于违法行为。目前,第一套至第四套人民币已停止在市场上流通。根据央行公告,自2018年4月1日起停止第四套人民币100元、50元、10元、5元、2元、1元、2角纸币和1角硬币在市场上流通,集中兑换期为2018年5月1日至2019年4月30日。

社会上经常发现一些“错版币”,如文字倒置、图案倒置、图案左右颠倒等,据说是印钞厂由于印刷错误造成的废品,由于数量稀少,具有很高的收藏价值。“错版人民币拍卖价格达400万!”、“价值百万的错版人民币长这样!”,但错版币真的这么值钱吗?

2019年期间,网络上也曾出现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0周年双色铜合金纪念币有“错版币”的虚假消息,造成了较大的负面影响。此后,发布“错版币”言论的始作俑者公开致歉,并承认其目的为炒作错版币。

实际上,早在2005年期间,央行有关负责人就曾作出回应:所谓“错版货币”是不存在的。因为印钞厂印制钞票时使用的印版、制造硬币使用的钢模等,是一个整体,在印制过程中,不可能出现局部倒置或颠倒的问题。因此,也就更谈不上所谓的收藏价值。

在规范宣传和广告行为方面,《征求意见稿》明确,在买卖活动和发布宣传广告时,相关主体应守法合规;不得借国家重大活动名义,将买卖广告与重大活动不当勾连、谋取商业谋利。

《征求意见稿》规定,非法买卖流通人民币及有损害人民币行为的,由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和其他有关行政执法部门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币管理条例》第四十三条规定给予处罚,该条款规定的处罚措施为“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和其他有关行政执法机关给予警告,没收违法所得和非法财物,并处违法所得1倍以上3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的,处1000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同时,发布虚假违法广告的,由市场监督管理部门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等法律法规给予处罚。 ■ 第一财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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