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报讯 2021年建立健全消除村医“空白村”长效机制;2022年村医数量和质量稳步提高;2023年建立村医队伍稳定发展机制……昨日,记者获悉,为进一步加强村医队伍建设,促进全省基层卫生健康事业发展,安徽省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领导小组制定印发了《安徽省加强村医队伍建设三年行动方案(2021~2023年)》。
方案明确,完善村医保障政策,稳定和优化村医队伍,全面提升村级医疗卫生服务水平,更好保障农村群众卫生健康服务。多措并举,综合施策,2021年建立健全消除村医“空白村”长效机制;2022年村医数量和质量稳步提高;2023年建立村医队伍稳定发展机制。
规范村医管理,乡镇卫生院对村卫生室实施设置、业务、人员、药械、财务、绩效考核“六统一”管理。县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要依据村医配置标准,会同相关部门及时组织招聘大专及以上医学专业毕业生或执业(助理)医师到村卫生室定岗服务,优先招聘符合条件的在岗村医,作为乡镇卫生院编外聘用职工管理;也可由乡镇卫生院直接派驻医生提供服务。
扩大村医来源,实施村医免费定向委托培养计划,利用高职院校分类招生,2020~2022年全省每年免费委托培养村医不少于300名,毕业后回村卫生室工作。鼓励身体健康到龄在岗村医继续执业5年,鼓励支持乡镇卫生院以上医疗卫生机构退休执业(助理)医师到村卫生室工作,其薪酬待遇按村医待遇予以保障。
提升服务能力,强化村医培训,推广“智医助理”规范应用,提升村医诊疗服务能力和工作效率。实施“徽乡名医”培养工程,培养基层医学骨干,落实培养对象奖补政策。实施乡村医疗卫生服务能力提升“百千万”工程,开展村医“万医轮训”。鼓励在岗村医参加医学学历教育,县级财政可适当予以补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