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报讯 8月24日,合肥市第一人民医院发布新冠疫苗接种禁忌证明“办理指南”。
合肥市第一人民医院(庐阳区寿春路255号):自2021年8月19日起可为庐阳区辖区内居民开具新冠病毒疫苗接种禁忌证明。
合肥市第一人民医院滨湖院区(滨湖新区长沙路3200号):自2021年8月19日起可为包河区辖区内居民开具新冠病毒疫苗接种禁忌证明。
合肥市第一人民医院蜀山院区(蜀山区长江西路974号):自2021年8月19日起可为蜀山区辖区内居民开具新冠病毒疫苗接种禁忌证明。
温馨提示:办理时,市民请携带相关材料:本人身份证复印件;近三个月来与需要申请新冠疫苗接种禁忌疾病的二级及以上医院住院病历或门诊病历复印件、检查报告单复印件等证明材料,并加盖医院印章;本人身份证地址为外地人员,需要提供辖区暂住证证明或居委会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