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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肥市中小学、幼儿园9月1日开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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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肥市中小学、幼儿园9月1日开学
严禁各类开学考,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限周一至周五规定时间
记者 于彩丽
 

星报讯 日前,合肥市教育局下发《关于做好2021年秋季学期开学工作的通知》,要求各年级要错学段、错时、错峰开学报到,其中义务教育阶段9月1日正式上课。此外,《通知》还明确,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限周一至周五规定时间开课。

《通知》明确,在达到教育部返校3条“硬性标准”前提下: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和高一年级、高二年级9月1日(周三)正式上课,高三年级(含高复班)8月25日(周三)正式上课,幼儿园、校外培训机构参照义务教育学校执行(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限周一至周五规定时间)、中职学校参照普通高中学校执行。

各校要综合考虑规模、寄宿、学段、周边交通环境等因素,8月30日、31日安排各年级(高三除外)按照“错学段(完全中学、九年一贯制学校等)、错时、错峰”报到。

《通知》要求高度关注学生身心健康,做好心理疏导和关爱帮扶工作。严禁各种形式的“开学考”,设立暑假作业两周缓交期,不营造紧张高压的学习氛围。全面落实均衡分班、“零起点”教学等要求。贯彻落实义务教育经费保障各项政策,规范收费行为,实行收费公示制度,主动接受监督。

《通知》指出,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以任何名义收取与入学挂钩的费用,学费、住宿费需按发改部门批准或备案的标准执行,民办学校收费要报发改部门备案并按备案标准执行,主动接受监督。加强招生管理,重点检查公办学校择校、民办学校跨审批地招生等违规情况;加强普通高中学籍监管,严禁招收借读生、人籍分离、空挂学籍等现象。

《通知》要求,严格落实国家“双减”文件、“五项管理”及合肥市“十不得”“六严禁”等要求,压减作业总量和时长,提升教育教学质量,全面开展课后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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