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报讯(彭继友 王军 记者 马冰璐) 为充分发挥人民调解在化解知识产权领域矛盾纠纷中的积极作用,昨日,记者获悉,安徽省司法厅联合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省高级人民法院印发《关于推进知识产权人民调解工作的实施意见》,加大知识产权纠纷调解力度,为知识产权领域矛盾纠纷化解提供便捷、高效的新渠道。
意见要求,2021年底前建成安徽省知识产权人民调解委员会和中国(安徽)自由贸易试验区三个片区知识产权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用2年时间在省、市、县(市、区)实现知识产权人民调解组织全覆盖,到2023年底,基本建成适应我省知识产权事业发展需要的知识产权人民调解工作体系。
意见明确,知识产权人民调解委员会从熟悉知识产权业务、有行业影响和威望、具有法律政策素养、公道正派、热心人民调解工作的知识产权管理人员、知识产权法律顾问、知识产权领域专家学者中聘请专兼职人民调解员,负责接受人民法院、行政机关委派、委托或当事人申请调解的知识产权纠纷案件,依法调解纠纷,引导当事人达成调解协议。
意见要求,全省各级司法行政机关要认真履行对知识产权人民调解工作的指导职责,加强设立指导、人员培训、制度建设和业务规范,依托公共法律服务中心等平台资源,发挥律师、公证、司法鉴定、仲裁、法律援助、法治宣传等职能优势,形成化解矛盾纠纷的工作合力。各级市场监管部门要切实履行知识产权业务主管部门职责,在知识产权人民调解组织的设立、调解员的选聘和培训、专家库的建立等方面给予指导、引导和服务,为知识产权人民调解委员会开展工作提供办公场所、办公设施和必要的工作经费。各级人民法院要推动知识产权人民调解与诉讼程序的有机衔接,切实为知识产权人民调解工作开展发挥好司法保障作用。